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现就我校2018年新增专业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请。7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自评,并提交新增专业申请评审材料:①新专业申请表(备案专业使用)或新专业申请(审批专业使用),②新增专业专任教师情况一览表,③新增专业实验课开设与实验室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部邱惠玲老师,电子版打包以“专业名+2018新增专业申报”发送到邮箱qiuhuiling@sztu.edu.cn。
二、校内审议。7月10日,举行校评审会议,由评审专家对新增专业进行评审。
三、校内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1日-18日。
附件:
附件1. 新增专业申请表(备案专业使用).docx
附件2. 新增专业申请表(审批专业使用).docx
附件3. 新增专业专任教师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4. 新增专业实验课开设与实验室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docx
附件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联系人:邱惠玲,联系电话:23256097 )
教务部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