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使2017级本科毕业生完成学分认定,顺利毕业,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结合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课外研学学分替换规则,现开展2017级本科毕业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一、申报流程
学院组织学生自主进行申报,由学生本人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技术大学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提供课外研学所获成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相关学院按照学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外研学学分替换规则进行学分认定,并将《深圳技术大学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和《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和转换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部进行审批,由学院将最终认定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
学院于2021年3月9日之前将认定材料报送教务部进行审批,材料清单如下:
(1)《深圳技术大学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加盖公章纸质版)
(2)《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和转换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
(3)课外研学所获成果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jwb@sztu.edu.cn。
联系人:李婉君 23256097
教务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