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第11-12周(5月10日—5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学检查按学校和学院分别组织进行,以学院自查为主,教务部抽查为辅。
二、校级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主要内容:日常教学秩序的检查、随机抽查听课;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抽查教学档案(试卷、教案、教材、实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学院的自查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情况。检查内容: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教案、教材使用情况、课堂教学效果、教学纪律及教学管理情况等;组织教师在本学院内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及反馈工作;开展教研活动;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做好座谈会记录。
四、教学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
1.听课:第11周—第12周,由专家组随机抽查。在此期间的听课检查,不提前通知教师本人。
2.教学档案抽查:第1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每位专任教师必须听课1次。
2.各学院于5月25日(星期二)前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听课评价表、座谈会记录、教材使用情况汇总表等教学检查资料统一交教务部C5-405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 话:23256064
教务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