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深技大〔2019〕1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 成果完成人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3)直接承担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5)每人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1.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3.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8月31日(周二)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jwb@sz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部)教学成果奖申报。
1.《深圳技术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2.《深圳技术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4);
3.《深圳技术大学教学成果总结》(附件5);
4.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5.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6. 反映成果的录像佐证材料(相关要求说明见附件4)。
五、其他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组织工作。根据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要求,挖掘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凝练改革力度较大、创新性强、特色明显、推广应用效果好,代表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能对我校起示范作用的成果。在申报过程中做好材料的整合统筹工作,避免不同成果重复使用同一内容及支撑材料。
2.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标准为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标准为2万元/项,对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学校将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推荐下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3. 为做好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请各单位于7月9日(周五)前提交《深圳技术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表》(附件1),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肖蓉,联系电话:23256064
教务部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