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1-05-31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深技大〔2019〕1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 成果完成人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3)直接承担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5)每人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1.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3.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831日(周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jwb@sz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部)教学成果奖申报。

1.《深圳技术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2.《深圳技术大学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4);

3.《深圳技术大学教学成果总结》(附件5);

4.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5.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6. 反映成果的录像佐证材料(相关要求说明见附件4)。

五、其他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组织工作。根据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要求,挖掘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凝练改革力度较大、创新性强、特色明显、推广应用效果好,代表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能对我校起示范作用的成果。在申报过程中做好材料的整合统筹工作,避免不同成果重复使用同一内容及支撑材料。

2.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标准为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标准为2万元/项,对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学校将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推荐下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3. 为做好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选,请各单位于7月9周五)前提交《深圳技术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表》(附件1),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肖蓉,联系电话:23256064


教务部   

2021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端午放假停课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厅高校思政课党史教育优质课例和大学生讲党史公开课展示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