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 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企业名单见附件)。
根据我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各单位组织师生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设有学校管理员审核环节,所有申报项目需在平台通过学校管理员审核后方可进入企业评审。
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需盖章的材料请于7月13日前提交至行政楼C9-603。
联系人:谭丽
邮箱:tanli@sztu.edu.cn
教务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