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每学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第一课”)是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及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讲课内容
深入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准确、深入宣讲辅导,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深入领会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深入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深入领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发出的伟大号召,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少年学生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二、讲课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科学、合力、有序落实“思政第一课”工作,保证上课安全、见效。
(二)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授课人员要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三)各学院应在学生返校一个月内完成“思政第一课”授课任务。
三、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9日(周六)17:00前以“学院+2021秋季思政第一课”命名,将本学院“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讲稿或PPT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jwb@sztu.edu.cn。
(联系人:冯老师,23256064,C-3-605)
教务部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