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满足基本要求且符合申报条件一项及以上的专业可申报:
(一)基本要求
1.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育;
2.专业定位明确;
3.专业管理规范;
4.改革成效突出;
5.师资力量雄厚;
6.培养质量一流。
(二)申报条件
1.“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
2.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
3.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
4.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4和附件5)报送教务部,并发送电子文档至:xiaorong@sz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推选专业建设点,并进行公示,向省教育厅正式上报。
教务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