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1-10-28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满足基本要求且符合申报条件一项及以上的专业可申报:

(一)基本要求

1.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育;

2.专业定位明确;

3.专业管理规范;

4.改革成效突出;

5.师资力量雄厚;

6.培养质量一流。

(二)申报条件

1.“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

2.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

3.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

4.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2021年10月29日将申报材料(附件4和附件5)报送教务部,并发送电子文档至:xiaorong@sz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推选专业建设点,并进行公示,向省教育厅正式上报。





教务部  

2021年1028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