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自网络教学工作开展以来,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备课、实施在线教学工作,效果良好。为进一步提高网络课堂教学质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结合网络教学的特点,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在课中可多组织讨论、问答,增强课堂互动,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网络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师应开启摄像头,显示人像。
二、任课教师须严格把控课程成绩考核,根据学生平时成绩给分细则及课程特点制定线上学习和各种考核方式的具体要求,包括线上考勤签到、在线回答问题、线上测试完成情况等项目。
三、直播教学开始前,任课教师须开启录制模式,便于学生课后进行回看。
四、上课链接或二维码如有更新,任课教师应及时报至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更新至教务系统。
五、各教学单位应加强网络教学课堂巡查,掌握网课实施情况,保证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六、本周教务部将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网络教学满意度调查,具体事项待通知。
教务部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