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6月)》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3-10-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形成了2023年6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328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

根据我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各单位组织师生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设有学校管理员审核环节,所有申报项目需在平台通过学校管理员审核后方可进入企业评审。
   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11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1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莫老师(23256250)


  附件:1.2023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3.项目流程图

  4.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5.合作协议模板


                                          教务部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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