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3-12-29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九至二十周,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已上网,可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看,学生现可点击“我的考试 » 考试安排查询 » 考试安排列表”进行查询,监考教师可在“考务安排 » 考务安排列表”中查询监考安排。

请各学院收到监考通知单后,于1月5日前向监考老师确认监考场次并签字,签字后的监考通知单由各学院留存。监考老师须按照监考通知单所列监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做好准备提前到达考场,其中主监考老师请提前30分钟到342室领取试卷,副监考老师请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考务会将于1月2日(星期二)15:00在教学楼109教室召开,请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和各学院教学秘书参加。

二、关于缓考

如有因病等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须由本人持医院当天的诊断证明到教务部(行政楼606室)申请和办理缓考手续。如本人因病卧床不起,不得不委托他人代办时,要有本人的书面委托和医院诊断,并详细写明申请缓考的课程名称和编号;因病在校外医院就诊者,还需提供校医院或校外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的次日凭急诊病假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参见学生手册关于期末考试缓考的规定)。学生因其他原因要求缓考,一般不予批准。

本学期缓(补)考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月25日,考试前一周内可上网查询具体安排。

三、严格考试纪律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生须带好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按照教务系统上的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听从监考老师安排,严格遵守《深圳技术大学考生纪律》(参见学生手册考场纪律第二章);监考老师严格遵守《深圳技术大学监考人员纪律》(参见学生手册考场纪律第三章)并认真执行考试规定。如有认定为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交由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按我校《深圳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附件:1.《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

(考务联系人:唐静文、袁艺玮,联系电话:0755-23256097)



教务部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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