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4-03-1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展示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连续成功举办两届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学校在岗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二、征文主题

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方案》发布3年多以来,亲历或见证的教育评价改革故事、难忘的经历;南粤大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生动实践、经验成效、重要成果和心得体会;紧扣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省目标,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的思考、期待和建议。

三、作品要求(具体参照通知附件)

(一)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二)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三)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四、征文评选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

五、报送方式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报《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并将每篇征文电子版(word 2003及以上版本)名称格式统一为:序号+第一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于2024年5月6日前将统计表和征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yandan@sztu.edu.cn,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至C3行政楼603办公室,由学校统一推选上报。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刘艳丹,联系电话:23256254)



 教务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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