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06-20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九至二十周,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已在教务系统中发布,教师和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看。

教师端查看路径:考务成绩—考试事务。1.监考老师选择考务安排查询;2.任课老师选择课程考试安排查询;3.主考老师选择考试信息查询。

学生端查看路径:考试报名—我的考试—考试安排查询。

请各学院在收到监考通知单后,于6月27日前向监考老师确认监考场次并签字,签字后的监考通知单由各学院留存。所有涉及老师须按照监考通知单所列监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提前做好准备。

一般课程:任课老师应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务室进行领卷及发卷工作,监考老师应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

特殊课程:主考应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务室进行发卷工作,主监考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考务会将于6月24日(星期二)14:30在教学楼107教室召开,请所有涉及老师和各学院教学秘书依需要参加。建议近一年未参加过考务会的老师参加。

二、关于缓考

因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可办理缓考。因公、因病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因其他原因要求缓考,一般不予批准。已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不得缓考。

申请缓考的学生,须填写《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该表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该表是缓考申请的重要依据之一,须作为缓考申请附件上传。申请路径:学生端—考试报名—我的申请-缓考。提示:学年学期应选2024-2025-2,活动名称应选2024-2025-2期末考试,课程应选择要申请缓考的考试科目。学生须如实填写原因并上传附件,保存后点击“送审”。

(一)因两门以上课程的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的学生,须在考试前确认需缓考的课程。原则上先考必修课,缓考选修课。

(二)因公务性事假,如参加学校组织的重要出访、竞赛、学术会议等需申请缓考的学生,还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需申请缓考的学生,还须提供医院当天的诊断证明。如本人因病卧床不起,不得不委托他人代办时,要有本人的书面委托和医院诊断。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的次日凭急诊病假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

(四)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家庭有重大变故、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有直系亲属亡故(病危)等需申请缓考的学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须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

(五)采取笔试以外考核方式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办理缓考,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办理缓考,须经任课教师同意。

(六)学生的缓考申请经教务部审核同意并办妥缓考手续后,方可参加该课程的缓考。

已办理缓考的课程成绩系统默认为“F,成绩标识栏中注明缓考,缓考后由平时成绩和缓考成绩综合评定考生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并更新成绩。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缓考考试。缓考不及格或缓考缺席者,须按《深圳技术大学课程重修的规定》进行重修。

本学期缓(补)考时间:2025年9月5日至7日。考试具体安排,学生可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看。

三、严格考试纪律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生须持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按照教务系统上的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听从监考老师安排,严格遵守《深圳技术大学考生纪律》(参见学生手册考场纪律第二章);监考老师严格遵守《深圳技术大学监考人员纪律》(参见学生手册考场纪律第三章)并认真执行考试规定。如有认定为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交由学生部,按我校《深圳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附件: 1.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

      2.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补考、缓考管理规定



教务部   

2025年6月19日

(考务联系人:唐静文、高敏,联系电话:0755-2325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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