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高校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4-04-28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学校美育教师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高校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校级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基本功比赛在提高美育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美育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二、参加人员

(一)人员要求

1. 任教要求: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设计课程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含艺术团指导教师),且在2024年4月30日前教龄满2年。

2. 思想政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 教学水平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能够代表我校美育教师教学水平。

4. 其他要求:曾在广东省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可用同一内容参赛。

(二)类别设置

设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设计六个类别,每位教师限报一个类别。

三、赛事安排

比赛分院级选拔和校级选拔两个阶段进行。

(一)院级选拔

由各学院自主组织比赛,推荐参加校级选拔。各推荐单位需提交院级组织工作总结,包括报名人数、参赛情况、选拔工作概况、效果与亮点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等,要求图文并茂提供佐证材料,有目录及摘要,不超过2000字。

(二)校级选拔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参加省复赛。

四、材料提交

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2日(星期三)前将报名表、承诺书、汇总表、教学展示(教学实录视频、教学设计)、专业技能展示等参赛材料报送至教务部,盖章纸质版提交至C3行政楼6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yandan@sztu.edu.cn,逾期视为放弃参赛。


联系人:刘艳丹,联系电话:23256254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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