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8级本科学生: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教务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度辅修修读资格申请、审核、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资格:见《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修读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二、申请程序:学生向双方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技术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修读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院情况对学生修读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教务部备案,并予以公示;获得辅修修读资格的学生按《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进行选课及修读。
三、工作安排:
(一) 学院
1、上报接收计划:学院于2019年5月10日将《辅修修读资格接收专业、人数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教务部。
2、公布教务部审批的学院辅修接收专业及人数:5月15日。
3、审核学生申请:5月24日至5月29日。
4、上报审核结果:5月30日,上报教务部《接收辅修修读资格名单及人数汇总表》(见附件3)。
5、6月3日,网上公示学院审核结果。
(二) 学生
1、申请时间:5月15日至5月23日。
2、6月3日,网上查看接收学院辅修学生名单。
四、 注意事项:
1、学院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报备教务部。
2、学生辅修修读资格的申请及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进行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淑梅,联系电话:23256064)
附件1:深圳技术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附件2:辅修修读资格接收专业、人数汇总表
附件3:接收辅修修读资格名单及人数汇总表
教务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