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第12-13周(5月13日—5月24日)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学检查按学校和学院(部)分别组织进行,以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部抽查为辅。
二、校级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主要内容:随机抽查听课;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总结;抽查教学档案(试卷、教案、实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学院(部)的自查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各学院(部)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情况。检查内容: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教案、课堂教学效果、教学纪律及教学管理情况等;组织教师在本学院(部)内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及反馈工作;开展教研活动;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做好座谈会记录。
四、教学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
1.听课:第12周—第13周,由专家组随机抽查。在此期间的听课检查,不提前通知教师本人。
2.教学档案抽查:第14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每位专任教师必须听课1次。
2.各学院(部)于5月29日(周三)前将教学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听课评价表、座谈会记录等教学检查资料统一交教务部805室。
联系人:肖老师
地 点:11号楼805室
电 话:23256064
附件:1.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2.听课评价表
教务部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