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的紧急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1-14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要求全校普高本科学生核准个人学籍信息中姓名、证件号码及补录父母或监护人的信息。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信网数据核对

本科学生核对学生本人学信网中姓名、证件号码等数据项。

学生若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入学后经公安户籍部门批准变更姓名、证件号码且没向教务部申请变更学籍身份信息的),请即刻向学校教务部提出变更申请(不受理双重户籍的变更申请),并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学生须在2019年1月17日17:00将《深圳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1)以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行政办公楼教务部805室,教务部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证明材料应为:zip格式的证明扫描件,不接收拍照照片;

3、需提供证明材料目录请参照附件2(同一证件需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4、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17:00。

二、   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个税改革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补充完善学籍相关数据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学生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补录《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见附件3),数据信息项解释参考《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附件4,学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2、信息补录工作采取自愿原则,学生补录数据要保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如学生自愿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需学生本人在《学生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认表》(附件5)签字确认,之后不予补录,由此影响到其父母或监护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责任自负;

4、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7 日17:00。

本次信息确认及补录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和班主任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因工作组织不力,导致信息泄露,或存在大范围漏报、错报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各学院到教务部领取本学院学生名单,并将学生核准补录信息确认表及电子版于1月17日下午报送教务部,学院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教务部将各学院报送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因临近放假,时间紧张,请各学院尽快安排落实。

附件:1、深圳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

2、深圳大学普高本科学生更改学籍身份信息流程及注意事项

3、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4、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5、学生放弃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认表



                                             教务部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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