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搭建全省美育教师教学展示平台,推动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改革,促进美育教师的业务交流与专业成长,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校级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赛类别
音乐、美术、书法、舞蹈四个类别。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1、我校音乐、美术、书法、舞蹈课程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且在2021年5月30日前教龄满2年。
2、思想政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水平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能够代表我校美育教师教学水平。
4、其他要求: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签署报名参赛承诺书(附件7),并严格遵守承诺。
5、每位教师限报一个类别。
三、 校级选拔程序及要求
1、院级选拔。由各学院自主组织比赛,推荐参加校级选拔赛。各推荐单位需提交院级组织工作总结,包括报名人数、参赛情况、选拔工作概况、奖项设置、效果与亮点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等(详见附件2)和参赛教师汇总表(详见附件5)电子及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校级选拔。学校组织专家按大赛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3)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从音乐和舞蹈中遴选4位教师、美术和书法中遴选4位教师,推荐参加省复赛。
四、 材料提交
1、教学实录视频(要求见附件3-1)
2、专业技能展示视频(要求见附件3-1)
3、教学设计(字数要求1000字以内)
4、报名表(见附件3-2)
5、参赛承诺书(见附件7)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部,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放弃参赛。
联系人:严锐帆
联系电话:23256064
教务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