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防疫要求,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14天内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入场时须提供14内的行程卡和当日“粤康码”绿码,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备。
考试工作人员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试工作人员尽量做到工作地和居住地“两点一线”往来,减少聚集和外出活动。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我校《校园疫情防控最新指引》执行。
(联系人:唐静文,联系电话:23256097)
教务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