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作者:教务部   点击数:   日期:2021-08-31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美育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教师10名(校外成员不少于3名),建设周期为3年(2021-2023)。工作室人员主要职责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职在岗美育教师。

(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1.坚定的政治素养。

2.扎实的学术积累。

3.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

4.丰硕的教学成果。

5.合理的成员结构。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四个。


四、材料提交

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书1份,U盘1个(包含word版申报书与扫描后的佐证材料),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前报送行政楼C3-603办公室。


联系人:严锐帆 23256254


教务部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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